2007年9月2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六版:绿地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从热播韩剧看韩国法律如何处理婚外情
林捷

  近日,中央八套正在热播韩剧《玫瑰人生》,观赏之余,也让笔者对于韩国的通奸罪了解了不少。真没想到,在韩国这样一个现代化程度这么高的国家里,还保留着通奸罪。
  电视剧中,英怡长期和有妇之夫政道交往,政道的妻子蔷薇有所觉察,并派人一直监视丈夫的行踪。一天,英怡和政道在酒店房间内偷情,忍无可忍的蔷薇终于决定下手,她带着警察等人,把英怡和政道堵在房间里,捉了个现行。在警察局里,英怡和政道被分别关进拘留室,蔷薇决定以“通奸罪”起诉他们。
  从剧中可以看出,韩国的通奸罪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秘密地、临时地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,双方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、对内不共同生活。而且这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,如果通奸者的配偶不告诉,那么警察也是不干预的。韩国对通奸罪的处罚比较重,规定了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。
  看来韩国这一招的确厉害。像偷情这种事情,两情相悦,在中国一直把它当作道德问题来处理。中国的刑法中有重婚罪之说,对于重婚罪的界定是: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的,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。这种行为显然比韩国刑法上的通奸罪要严重得多。如果只是一般的偷情、通奸,受伤害的一方要想将他们法办,根本没有办法。而韩国却把这种事情上升为法律问题,一旦偷情者被捉现行,警察通常第一个做法就是抓人,然后征求无过错方的意见,如果无错方对此事表示谅解,那么这件事就转化为家庭内部矛盾,公权力不再干涉;如果无过错方不谅解,那么司法就会介入。这个办法的确具有杀伤力,不仅让偷情者身败名裂,也会让他身无分文。
  虽然近年来,韩国国内对于通奸罪的存废问题一直争议不断,但韩国的宪法法院在3次违宪审查中,分别作出了通奸罪合宪的判决。从韩剧中我们可以感觉到,韩国是一个非常传统的国家,深受儒家思想影响,家庭观念根深蒂固,所以,通奸罪在韩国仍有其存在的土壤。